《子平真诠》命例解析(八)论建禄月劫

2022-05-27 00:00:00 人看过

原文地址:《子平真诠》命例解析(八)论建禄月劫作者:子平凡思

建禄者,月建逢禄堂也,禄即是劫。或以禄堂透出,即可依以用者,非也。故建禄与月劫,可同一格,不必加分,皆以透干支,别取财官煞食为用。

 

禄格用官,干头透出为奇,又要财印相随,不可孤官无辅。有用官而印护者,如庚戌、戊子、癸酉、癸亥,金丞相命是也。

庚 戊 癸 癸

戌 子 酉 亥 乾

简析:建禄格,当从重论之,是用印而非用官,财官印全,故美.

 

有用官而财助者,如丁酉、丙午、丁巳、壬寅,李知府命是也。

 

丁 丙 丁 壬

酉 午 巳 寅 乾

简析:此是建禄用官,官轻得财助.

   

有官而兼带财印者,所谓身强值三奇,尤为贵气。三奇者,财官印也,只要以官隔之,使财印两不相伤,其格便大,如庚午、戊子、癸卯、丁巳,王少师命是也。

庚 戊 癸 丁

午 子 卯 巳 乾

简析:建禄用财,身轻喜印,又有官星.

 

禄劫用财,须带食伤,盖月令为劫而以财作用,二财相克,必以伤食化之,始可转劫生财,如甲子、丙子、癸丑、壬辰,张都统命是也。

 

甲 丙 癸 壬

子 子 丑 辰 乾

简析:此是建禄用伤官,用财,财轻益显伤官化劫、生财之有情。

 

至于化劫为财,与化劫为生,尤为秀气。如己未、已巳、丁未、辛丑,丑与巳会,即以劫财之火为金局之财,安得不为大贵?所谓化劫为财也。

 

 

己 己 丁 辛

未 巳 未 丑 乾

简析:月劫无可取之物,从重论食神,食旺财旺,生出官星.

 

如高尚书命,庚子、甲申、庚子、甲申,即以劫财之金,化为生财之水,所谓化劫为生也。

 

庚 甲 庚 甲

子 申 子 申 乾

简析:月劫用财,又自化为伤,财轻,伤重,有情之至。

 

禄劫用煞,必须制伏,如娄参政命,丁巳、壬子、癸卯、己未,壬合丁财以去其党煞,卯未会局以制伏是也。

 

丁 壬 癸 己

巳 子 卯 未 乾

简析:建禄用煞,亦当时上一位贵论,丁壬贪恋,以卯制煞。

 

至用煞而又财,本为不美,然能去煞存财,又成贵格。戊辰、癸亥、壬午、丙午,合煞存财,袁内阁命是也。

戊 癸 壬 丙

辰 亥 午 午 乾

简析:建禄用杀,戊癸相合有情.

 

其禄劫之格,无财官而用伤食,泄其太过,亦为秀气。唯春木秋金,用之则贵,盖木逢火则明,金生水则灵。如张状元命,甲子、丙寅、甲子、丙寅,木火通明也;又癸卯、庚申、庚子、庚辰,金水相涵也。

甲 丙 甲 丙

子 寅 子 寅 乾

简析:建禄身旺,以丙虚邀官星,官印俱备。

 

 

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,必取清方为贵格。如一平章命,辛丑、庚寅、甲辰、乙亥、合煞留官也;如辛亥、庚写、甲申、丙寅,制煞留官也。

 

辛 庚 甲 乙

丑 寅 辰 亥 乾

简析:乙合去庚,而用辛官,即取清又用重。

 

倘或两官竞出,亦须制伏,所谓争正官不可无伤也。

若夫用官而孤官无辅,格局更小,难于取贵,若透伤食便破格。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,何也?如己酉、乙亥、壬戌、庚子,庚合乙而去伤存官,王总兵命也。

己 乙 壬 庚

酉 亥 戌 子 乾

简析:伤被庚合而不伤,官星本轻,而时支有刃赖官制之,便显官之有用。

 

用财而不透伤食,便难于发端,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,地支根多,亦可取富,但不贵耳。

 

用官煞重而无制伏,运行制伏,亦可发财,但不可官煞太重,致令身危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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